國際貨運代理資質
產品介紹
事項名稱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信息備案
事項類別
備案
服務對象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國際貨代企業)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5號);
二、《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審批辦法》(外經貿資發[1996]第585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82號);
四、《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9號);
五、《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19號)。
申請條件
申請備案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必須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
申請材料
企業備案表(企業業務備案表)加蓋公章
注:企業在“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自動生成企業備案表和企業業務備案表。
備案程序
依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9號)及《商務部關于加快國際貨運代理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13〕11號),商務部委托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組織辦理國際貨代企業的備案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企業備案
(一)國際貨代企業完成工商注冊后網上填報企業備案信息;
(二)提交后根據提示下載打印版企業備案表,蓋章后提交至所在地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
(三)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后發放企業備案證明。
二、企業業務備案
(一)完成企業備案的國際貨代企業每年4月底前網上提交上一年度業務備案信息;
(二)提交后根據提示下載打印版企業業務備案表,蓋章后提交至所在地地方國際貨代協會(未組建地方國際貨代協會的的地區,由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下同);
(三)地方國際貨代協會審核后發放企業業務備案證明。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信息備案
事項類別
備案
服務對象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國際貨代企業)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年第5號);
二、《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審批辦法》(外經貿資發[1996]第585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商務部公告2003年第82號);
四、《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9號);
五、《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19號)。
申請條件
申請備案的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必須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
申請材料
企業備案表(企業業務備案表)加蓋公章
注:企業在“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自動生成企業備案表和企業業務備案表。
備案程序
依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9號)及《商務部關于加快國際貨運代理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服貿發〔2013〕11號),商務部委托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組織辦理國際貨代企業的備案工作,具體程序如下:
一、企業備案
(一)國際貨代企業完成工商注冊后網上填報企業備案信息;
(二)提交后根據提示下載打印版企業備案表,蓋章后提交至所在地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
(三)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審核后發放企業備案證明。
二、企業業務備案
(一)完成企業備案的國際貨代企業每年4月底前網上提交上一年度業務備案信息;
(二)提交后根據提示下載打印版企業業務備案表,蓋章后提交至所在地地方國際貨代協會(未組建地方國際貨代協會的的地區,由省級或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下同);
(三)地方國際貨代協會審核后發放企業業務備案證明。